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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214N/2023-162000 发布机构: 金华市住建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1-13 16:37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1-13 16:37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便民。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紧扣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和实时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件,行政许可决定28879件,行政处罚决定93件,行政强制决定3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7.3321万元。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府bob电竞体育博彩信息1596条。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运用图解图表、卡通动漫、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同时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前期沟通,在受理后由业务处室第一时间核实确认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和申请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目前,已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9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涉及我局公开事项共计137个,同步在市局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牵头“数字家庭”、“城市内涝及安全运行应用”、“城市更新综合应用”等3项全市数字化改革重点应用,承担“工程造价智云链”等省级试点应用7个,均按时完成节点任务。其中数字家庭(未来社区)应用获得住建部、工信部全国试点;农房“浙建事”列入全省唯一省市县三级贯通试点;房产领域数据治理工作被纳入金华市高质量数据供给体系建设试点;“防汛防台在线”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授予的“浙江省改革突破奖”;义乌鸡鸣山社区列入首批全省未来社区建设“最佳实践”应用案例;多湖里未来社区等4个未来社区入选全省最暖家园,多湖里未来社区成为“浙里未来社区在线”应用贯通第一批优秀案例;城市更新“信义征迁”纳入市级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目录。“公积金贷款不见面”项目依托不动产网签平台增加“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录音录频+公证”功能,实现线上签约、抵押登记一件事联办,取消书面材料的提交和填写,提供从贷款申请到抵押登记、资金发放“零材料、全程网办”服务。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局系统处室和下属单位绩效考核,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9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8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3321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2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2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2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拓宽。二是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全面规范。

对此,2023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

二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修订程序处理和实体处理指导文本。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指导手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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